各院、部、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通知》(鲁教高函[2008]5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申报参评教材应是 (三)由我院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四)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一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五)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二、要求: 各部门认真填写《02-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同时提供申报样书1套于2008年5月27日下午5时前报教务处教材科(新校区办公楼306 电话 8462265 联系人:孟晓亮) 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