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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院级教学改革立项及省高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08-07-02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组:

为充分发挥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成果的示范和指导效应,促进教学成果和实验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共享,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范围

结项验收的范围:2005年学校立项的52项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28项)。

成果鉴定的范围:2005年学校立项的重点资助项目(7项)和一般资助项目(24项)。

以上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务处、提交院领导讨论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课题不能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结项前不得申报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

本次教学研究立项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时间初步定于20087月份。

三、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方法

(一)学校组建“教学研究立项项目鉴定验收委员会”对上述项目进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三进行。

(二)项目组根据承担项目的情况,分别填写《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和《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材料各一式2由部门汇总审核后,于7111000前报教务处。

四、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工作程序

教研项目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采用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会议评审工作的程序为:

(一)鉴定验收委员会负责人(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二)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三)专家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验收意见。鉴定验收意见应包括:

1、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需向专家组提交的有关材料:

1、《关于做好2005年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05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潍医教字〔200521号)

2、《2005年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申请书》《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3、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材料;

4、《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鲁教备字〔20052号)

6、《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7、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材料;

8、《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9、其他有关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工作档案。

五、加强对教研项目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部门、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462261。电子信箱:jyk@wfmc.edu.cn


                         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