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8]20号)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将对2006、2007年度批准立项的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为了切实做好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保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如期完成预定建设目标,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06、2007年度获准立项的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专业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
2.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3. 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条件的建设情况;
4. 教学改革情况;
5. 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6.其他。
三、检查要求
1.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对照省教育厅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有关要求,对专业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专业建设经验,整理、收集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
2. 各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在
开展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是优化专业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部、系(院)要督促、协助各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做好此次中期检查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建设情况,安排专家对部分专业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