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系(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过程的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0月中旬――11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检查 1.上课情况。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研室集体备课情况,实验课教学情况,实习组织、计划安排与落实情况,学生学习情况。 2. 教学秩序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任课教师违纪情况,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 3.教学档案、教学文件。主要检查教学档案归档情况,任课教师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文件齐全情况,试卷批阅情况,作业和实验实习报告布置、批改情况,教研室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4. 考试检查 主要检查学生作业、试卷、考试规范化建设等材料。 5. 领导听课 按照《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07]22号)文件规定,检查各教学单位各类人员听课落实情况,以及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6.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督查、验收情况。 (二)教育思想观念研讨 各部、系(院)组织教师进行学习研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各单位要通过开辟“教授论坛”、“专家讲座”等形式,聘请校内外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围绕主题开展交流与研讨。 (三)观摩教学 为提高学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学校将于8-9周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届时通知。各部、系(院)要积极配合,做好观摩教学的组织工作。此外,各部、系(院)还要自行组织2―4次观摩教学课。 (四)优秀教案(讲稿)、优秀多媒体课件、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学校将于组织优秀教案(讲稿)、优秀多媒体课件、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活动分部、系(院)初评和学校评审两个步骤。 (五)座谈会 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主要了解学校总体教学状况、学生专业思想、教师教风、教学效果、学生学风等方面,并征求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情况的意见、建议。 二、时间安排 1. 宣传发动阶段( 各部、系(院)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根据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活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2. 组织实施阶段( 各部、系(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开展各项检查和有关活动,并配合学校对相关工作的检查。 3. 总结阶段( 各部、系(院)对“活动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学校总结、通报“活动月”活动情况。 三、具体要求 1. 本次“活动月”活动由教务处总体负责,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除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外,各教学单位还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教学竞赛、青年教师板书比赛等特色活动。 2.各部、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活动月”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营造“教学中心,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在时间、内容以及人员等方面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3. 常规教学工作检查主要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同时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各教学单位要通过检查、评比、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本单位教学、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教学质量。 4. 材料上报时间:各部、系(院)于 联系人:杨晓云,高鹏,联系电话:8462261,办公地点:新校区行政楼31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