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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1-10-09    来源: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及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等五个实施方案,现转发给大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学习意见,领会文件精神实质。

2、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整合优势资源,突出申报重点,积极组织所属人员申报,鼓励多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

3、申报项目需参照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认真填写相关申请书。

4、报送时间:以院(系)为单位于2011102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汇总至教务处。

5、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联系人:

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张洪纲,电话:8462267

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马健平 ,电话:8462261

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刘其涛,王益光电话:8462262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张洪纲,电话:8462267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王益光,电话:8462265

附件:山东省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意见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