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推荐2013年精品课程评审专家的通知》,为做好2013年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增强其辐射带动作用,为更多教师提供参加精品课程评审与学习的机会,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院系评审专家的推荐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数量
推荐数量不限。
二、推荐要求
(一)评审专家应为教学一线教师,品德高尚、公平公正,具有国家、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每个专业推荐专家不超过2名,2013年申报课程的负责人、主讲教师等课程组成员不得被推荐。
(三)2013年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时间大约在9月下旬,请确保被推荐专家届时可以承担评审任务。
三、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认真填报《2013年精品课程评审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信息表》电子版请于
四、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厅高教处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精品课程评审工作为义务评审,教师参与评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行同行之间的课程建设工作交流。
各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更多的专家参与课程评审工作。专家推荐名单上报后,需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如有因名单泄露引起的问题,相关人员应承担责任。
附件:1.2013年精品课程评审推荐专家信息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教务处
201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