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实验室: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22号)转发给大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各单位自查完毕,将自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3月26日前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与实验动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hyglk@wfmc.edu.cn。 联系人:刘其涛;电话:8462262;地点:办公楼350室。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