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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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院系要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有目标有步骤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照时间结点,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 务 处
附件:
1、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