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7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8号),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单位是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往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非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都具备申报资格。每所学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单位是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对象是往年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依据实际情况择优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各择优推荐1个实验中心准备上报参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3、报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通知有关院(系)根据要求完善有关材料并及时报送。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择优推荐,并加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审查。 2、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参与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临床学院务必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各院(系)应根据条件积极申报。 联系人:刘其涛; 联系电话:8462262; 电子邮箱:shyglk@wfmc.edu.cn;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350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