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水平专业群: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现转发给你处,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完成年度报告、3 年中期评估和 5 年期满考核验收,切实加强专业群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立项专业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专业群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自评报告.doc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