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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作者:jwk    时间:2017-09-14    来源:教务处


各高水平专业群: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现转发给你处,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完成年度报告、3 年中期评估和 5 年期满考核验收,切实加强专业群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立项专业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专业群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附件2实施成效汇总表.doc


附件3: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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