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安排,现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与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以法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为重点,建设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的学习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涉及具体专业类别见附件1)
二、基本要求
1.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授课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院(系)根据文件要求,申报1-2个“特色示范课堂”,填写“特色示范课堂”申报汇总表及各“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月1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综合科338房间。
2.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不超过3个课堂推荐到教育厅进行评审。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8462261 邮箱:jwch@wfmc.edu.cn。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