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大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开设比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潍坊医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17】6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优质教改实验项目”培育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优质教改实验项目培育建设工作,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打造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内涵发展,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实验教学体系,全面提升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申报范围
1、申报的实验项目必须从属于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以对课程中原有的实验项目进行创新改进,也可以是新设计的实验项目。
2、申报的实验项目必须是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须具有一定的鲜明特色或先进创新,且教学内容不少于2个学时。
3、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册在校教师,且有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经历。
4、已具备或确定具备支持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各类硬软件实验条件。
三、建设标准
1、实验项目内容。实验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具体、特色(创新点)鲜明、培养目的明确。注重基础与前沿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科教融合,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或教改成果转化为本科实验教学内容。
2、实验教学方法。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注重锻炼学生自主设计、自主搭建、自主完成实验的能力。
3、实验考核方式。科学灵活设置考核指标,将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纳入考核程序,建立与实验项目设计思想和教学目的相适应的考核模式,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实验水平。
4、实验项目特色和效果。注重凝练特色,能反映我校实验教学的优势;实验教学效果好。
5、实验项目培育建设完成后,原则上须在本学年或下一学年的实验课程中开出。
四、评审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充分论证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项目设计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填写完成《优质教改实验项目培育建设申报书》(附件1)。每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2、院系推荐。各院系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初评并排序,填写《优质教改实验项目培育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建设,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自学校批准立项时间计算。
2、过程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管理,应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角度总体规划、建设实验项目。
3、检查验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项时需提交优质教改实验项目结题报告、实验指导讲义、典型学生实验报告等资料。
4、政策支持。通过验收的优质教改实验项目,视项目质量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30-50标准学时/项,并可参照校级课题使用。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延期期满仍未通过收者,取消立项资格,并取消该课程下一次申报资格。
六、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2019年12月24日前,将《优质教改实验项目培育建设申报书》、《优质教改实验项目培育建设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58房间),相应电子版发至邮箱:shyglk@wfmc.edu.cn。
联系人:刘其涛;联系电话:8462262。
教务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