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20年学校计划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6门(项)左右,由学校招标遴选课程和项目制作公司,辅助教学团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周期为1年,预计课程和项目于2020年11月底前验收付款。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和项目负责人。课程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学历;师德良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鼓励教授、学院院长(副院长)主持或参与课程和项目建设。
(二)教学团队。根据教师的教学研究专长和特色,组建一支热衷于教学改革的团队。团队成员对课程和项目有一定的了解并愿意积极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形成一支聚合课程教学、问题辅导、技术保障等力量且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教学团队。鼓励联合企业高级工程师、行业专家,组建产教融合教学团队。
(三)建设范围。
1.在线课程:所有适合线上教学并经院系审核同意开设的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有特色的通识课、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学科优势明显的专业课、创新创业实践课(技能课、实验课);鼓励组建产教融合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实训等应用性较强的课程。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需在教高厅〔2017〕4号文件的附件规定范围内申报,优先支持文件指定的2020年度建设规划类别,即电子信息类、生物工程类、法学类等;虚拟项目应坚持“虚实结合、能实不虚”原则,且至少满足2个课时、实验步骤须不少于10步;项目应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四)建设时限。立项后,教学团队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通过验收。
三、建设标准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指导性建设要求》。
四、支持措施
(一)预算专项经费。学校将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列入教学改革专项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二)协调组织保障。学校遴选制作公司,并组织制作公司技术人员来校对所有立项建设的课程和项目教学团队进行培训或指导。教学团队配合制作公司按进度推进课程或项目的摄制和制作。
(三)提供应用平台。教务处为所有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提供应用平台,为所有建成的课程和项目教师团队上传相关内容做好保障服务工作。上线后,教务处、院系、教师团队各自分担相应工作,共同做好课程和项目的后期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四)专项奖励。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成后,依据《潍坊医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建设安排
(一)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立项申报。拟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师,填报《潍坊医学院2020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潍坊医学院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潍坊医学院2020年度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项目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每个院系限报2门在线课程、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优先支持前期在线课程和虚拟项目完成质量较高的院系和团队。
(四)课程和项目建设团队,尽快联合相关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五)2020年11月30日前,学校进行立项建设的课程和项目验收。
申请立项材料电子版,请各院系于4月20日前发jwk@wfm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等开学后交教务处相关科室(办公楼358房间),联系人:陈新娟、刘其涛。
附件1:潍坊医学院2020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附件2:潍坊医学院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3:潍坊医学院2020年度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项目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附件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下载:(2020.04.13)2020年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申报通知.zip
教务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