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1年度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的主要范围是“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
二、建设任务
2021年学校计划择优立项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项左右,由学校招标遴选项目制作公司,辅助教学团队完成建设任务。此次立项建设项目预计于2021年11月底前验收付款。
三、建设标准
主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见附件1。
1.申报的虚拟仿真项目坚持需求导向,符合学校实验教学需求;应确保建成后可以在互联网网络链接访问。
2.申报的虚拟仿真项目应坚持“虚实结合”“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四、支持措施
1.预算专项经费。学校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列入教学改革专项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2.协调组织保障。学校遴选项目制作公司,并组织公司技术人员来校对所有立项建设的项目教学团队进行培训或指导。教学团队配合制作公司按进度推进项目的制作。
3.专项奖励。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成后,学校将依据《潍坊医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潍医教字〔2017〕16号)进行推优奖励。
五、申报材料
各学院于2021年3月3日前,将纸质版《2021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表》和《汇总表》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358室),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yglk@wfmc.edu.cn。具体内容见附件2、3。
《申报表》WORD版本电子文件,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申报表.doc。
联系人:殷茵、刘其涛,电话:8462264、8462262。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1.关于做好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表
3.2021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