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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3-11-23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潍坊医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学校将对2023年大创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第一次季度检查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获批的国家级(24项)、省级(74项)、校级(569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时间

第一次季度检查: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中期检查: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解决的对策、后期工作和研究重点等进行自查,填写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应成果材料。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应组织专家组对各项目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各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核。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各学院应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保证项目顺利结题。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期检查的具体评审流程和评审方式。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对不合格项目予以终止。

(三)系统填报

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229.45.226: 81/WFMC_CX/CXCY/WFMC))在线填写项目季度检查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还需要登录省级、国家级平台填写),附件上传项目阶段性成果材料(论文初稿、项目进展报告、扫描件或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学校大创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学院管理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校级系统进行学院审核(省级、国家级平台无需指导教师、学院审核)。

(四)学校复审

教务处对全校2023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复审,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变更及延期

大创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信息变更申请,经项目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登录系统在项目异动管理栏内填写项目变更申请,学院管理员审批提交。中期检查完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变更及延期申请。

(二)项目终止

未按要求提交检查报告或未通过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负责人两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立项。

(三)项目成果

大创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明确大创项目资助,基金来源填写格式以2023年度项目为例:国家级对应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2310438);省级对应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S202310438);校极对应潍坊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2023)。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项目此项工作,保证项目推进质量,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季度及中期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项目检查资料归档工作。

请各学院总结中期检查情况,并于2024年1月10月前撰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hyglk@wfmc.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58房间)。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史延华;联系电话:8462262。

  点:行政楼358室。


 附件1:季度检查报告.doc

 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